今天(13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为有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提供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什么是医疗广告?
聚焦社会反映集中的无资质“黑医院”“黑医生”发布广告误导群众就医选择的问题,《指南》对“什么是医疗广告”进行回答,对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作出严格限定。《指南》明确,医疗广告是指利用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服务的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综合相关医疗信息的发布内容、发布渠道、发布方式等多种因素认定医疗广告。《指南》对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作出严格限定,明确除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
如何区分“医疗广告”和“健康科普”?
如何区分“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公开”和“健康科普”?《指南》提出更具操作性的监管规则,列举借医疗信息公示和医疗健康科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具体情形,并对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指南》明确,医疗机构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发布医疗广告——
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开展科普宣传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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